一、检查顺序
1、登记:门诊患者持医师开具的超声检查申请单交费后到超声科登记候诊。住院患者由护士持医师申请单引领患者到超声科登记候诊。急、危重患者应由经治医生陪同检查。
2、检查:优先呼叫急诊患者,危重患者随叫随到。检查医师严格遵循查对制度及医嘱对患者进行详尽细致的检查,必要时请上级医师会诊。
3、报告发放:检查结束后,检查医师及时准确书写签发诊断报告。出具结果时间≤15分钟,如遇“危急值”情况,应电话报告临床医生采取相应措施进行诊治,并进行“危急值登记”。
门诊患者的检查报告由患者或家属取回。住院患者检查报告由领诊护士或分诊送达住院医生签收。
二、超声检查注意事项及检查前准备工作
1. 腹部检查尽量上午空腹进行,包括肝、胆、胰、胆管、腹膜后、腹腔大血管等,检查前晚九点后禁食(须空腹8小时以上),十二点后禁饮水。
2. 腹部超声检查应安排在内镜(胃肠镜)钡餐及胆道造影之前。心脏超声应在24小时动态心电图、动态血压监测之前检查。
急诊超声检查(如:外伤、怀疑胆道结石嵌顿等不受上述条件制约)
3. 膀胱、前列腺、输尿管结石、妇科及早孕检查应憋尿后进行检查。患者应在检查前1-2小时饮水500-1000毫升。
4. 一般情况下,妊娠中晚期胎儿、肾脏、甲状腺、乳腺、四肢血管及成人心脏等器官检查时不需做特殊准备。
5. 如无特殊情况(昏迷、严重外伤等),患者宜穿宽松服装就诊,颈部超声检查,不要佩戴项链等饰品。
6. 由于患者病情不同,一些检查项目可能需要特殊准备,需要时请遵循超声检查医师提供的具体指导。
7. 就诊是请携带既往的超声检查报告单,便于超声科医师进行对比。